为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各项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协调发展,鼓励学生培养兴趣、发挥特长、开展创新和创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能力提高,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德育·素质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2018年学生《德育·素质档案》登记及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德育档案填写及素质评价时间:7月12日—7月26日。
学生7月12日—7月20日根据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见后说明),上交班级学委。
7月20—7月26日各班组建素质评价小组进行《德育·素质档案》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并向学院学习部提供学生素质评价结果电子表(见附件2)。
2.相关材料
学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德育素质档案(附件1),学生获奖证书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德育素质档案后粘贴处)。
班级需要向学院学习部提供的材料包括:学生素质评价结果表(附件2)
二.具体流程
1.学习部对德育素质档案填写及素质评价方法进行培训
2.各班学生在班级学委指导下填写德育素质档案
3.班主任、班长、支书、学习委员、其他班委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素质评价小组,在班主任和班长的组织下,根据学生提供的证书等电子版审定学生的德育素质档案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在相应素质评价栏目中加分,汇总加分并分配等级。
4. 素质评价小组填写学生素质评价表
5.于7月20日晚10点之前,各班学委将班级德育素质档案及素质评定表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6.学习部对素质评价表进行完善和审核
7.对最终的素质评价表各班班内公示